观点丨李远行:乡土中国的历史逻辑与影像表达

时间:2021/12/9 9:35:52 作者:李远行 来源:《中国摄影报》2019年3月15日 阅读:360

摘要:传统村落社区(乡土)早已分崩离析,作为乡土特征的乡土性也已模糊不清,所以不能先入为主地把乡土认定为还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基本结构。因为一旦做了这种定性,会影响我们从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大历史的角度理解中国社会。

乡土中国这个概念,最早出现于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学术随笔录,是费先生对中国传统社会的一种类型学(理想型)阐述。严格意义上讲,中国是 1840 年鸦片战争后逐渐形成的民族国家概念,之前所谓的“中国”,更多地使用大秦、大汉、大唐、大明、大清等表述。乡土则是指南宋以后尤其在明清成形的一种基本社会结构,是一个群的单位,也叫村落社区或村落共同体。“差序格局”“礼治秩序”“无为政治”“血缘和地缘”“无讼”等,无不是传统村落社区的特征。其实在费先生出版《乡土中国》的 1948 年,鸦片战争已经过去了 100 年,中国社会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商品经济、民族国家建构、工业化、城市化……接撞而至。传统村落社区(乡土)早已分崩离析,作为乡土特征的乡土性也已模糊不清,所以不能先入为主地把乡土认定为还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基本结构。因为一旦做了这种定性,会影响我们从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大历史的角度理解中国社会。


农耕文明与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如果从乡土性来理解的话,乡土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表现形式是什么?首先是小农经济和村落社区。我们今天谈小农经济的时候,无论是从经济学还是从经济史的角度,都将它跟家庭联系在一起,认为只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方式就是小农经济。如果将小农经济仅仅理解为一个家庭经济的话,那么今天法国的农村,包括北欧仍大量存在的那些家庭经济仍然是小农经济?这显然是误解。


小农经济是自然经济,是与市场经济本质上不同的经济形态。市场经济中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的经济形态是农户经济。小农经济为自给自足而生产,农户经济则从事商品生产,是市场经济形态之一。在农耕社会当中,单个家庭是没有办法做到独立存在的,不仅是从生产资料到消费资料无法自给自足,而且无法化解风险问题,作为生活单位的家庭大多处于水深齐颈的状态,稍有风浪就会导致灭顶之灾,应对风险之道就是抱团取暖形成聚落。光有聚落还不行,这个聚落一定要能够起到抗风险作用,要想具有抗风险作用就要有公共储备用以纾困解难。其实中国的绝大多数传统村落当中都是有着公地、公田。村落社区越发达的地方,公地、公田的比例越大。无论公地、公田采取何种利用或耕作方式,其收入都是作为公共储备解决村落社区保障的。因此,中国的小农经济的基本单位并非家庭,而是村落社区。


村落社区主要有 3 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自然村落社区,自然村落社区不是依照血缘关系形成的,而是主要依照地缘关系历史形成的。第二种类型是宗族社区,主要依照血缘关系形成,在安徽徽州、广东、福建等地比较多见。第三种类型是集市社区,主要分布于西南地区,以四川平原地区最为典型。因为在平原地带,为了减少距离便于耕作,村落规模相对较小,因而很难实现社区功能,比如交换、婚姻、教育等在一个小的村落当中是无法解决的,往往通过围绕一个中心集市网络来完成。


其次是家国一体和双轨政治。围绕皇权形成的国家官僚系统,一般止于县。因为县再往下走,统治成本将会几何级增大。所以南宋以后尤其是明清时期,统治者往往允许甚至鼓励村落社区发挥自治功能,形成内生秩序。在地方性社会之外则由官僚系统来解决秩序问题,如此形成乡土中国的双中心结构—以皇权为中心的官僚系统和以自治为中心的村落社区。这也是历史上明清两朝之所以相对长命的原因。


南宋至明清家国政治的社会结构基础主要体现在家、村落社区和地方性社会三个单元的秩序上,并体现在与三个结构单元相对应的伦理、道德和文化规则上。


第一,家庭之外无伦理。伦理规则是在家里面培育出来的,所谓“三纲”确立的是一种上下位关系。“三纲”中“父知子纲”、“夫为妻纲,”是确立家庭成员上下关系的基本原则,而“君为臣纲”则是“家”的扩展化秩序,是国的“家”的伦理规则。


第二,村落之外无道德。村落社区是由家构成的,家与家之间并非上下位关系,用以调节不同家庭之间关系的规则是“五常”,即所谓“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规则。所以村落社区是道德的母体,伦理和道德只有在家或共同体的范围内才真正发挥作用,在一个熟人社会之外的伦理道德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第三,地方之外无文化。文化本质上体现为一整套由风俗、习惯、信仰等构成的惯习,用以调节不同的村落社区之间的关系,整合村落社区之间的不同需求,形成地方性社会认同和内生秩序。这也是“皇权不下县”最重要的社会基础。


综上,乡土中国是基于南宋以来至 1840 年鸦片战争其间中国社会结构特征——乡土性的表述,而村落社区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结构单元深刻型塑了中国社会转型的样态与路径。


社会转型与国家共同体


1840 年鸦片战争是中国社会转型的起点。割地赔款破坏了帝国属地权,领事裁判权削弱了皇权政治权威,商品经济侵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进而导致村落社区解体。由此,成为了中国现代化的开端,触发了中国社会转型之旅。


首先是商品经济与原子化。始于 1840 年的鸦片战争其中一个后果就是输入商品经济。商品经济跟小农经济之间具有本质的不同。小农经济是与社区相对应的,社区成员自给自足的生产生活需要基本上都是在村庄里面实现的,因而家庭伦理和村落道德才具有约束力。商品经济则是围绕利润进行生产的,社区成员利益实现了外部化,可以不受家庭和村落规则约束,导致社区解体。村落社区解体的后果是原子化。


所谓原子化是指村落社区解体后的失序状态。一方面,村落社区利益夕部化导致社区功能丧失,功能丧失导致村落失序,村落失序导致丛林化,独尊丛林法则;另一方面,失去了村落社区这一极,原来建构于官僚系统和村落社区之上的双中心结构平衡也被打破,整个官僚系统也随之失灵。实际上,清王朝覆灭的命运在从商品经济输入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


其次,国家政权建设与国家共同体。1840 年以后是地方势力崛起,民国前后更是军阀割据。军阀割据其实就是丛林状态,社会也处于一盘散沙状态。中国社会转型与欧洲社会转型具有很大的差异性。欧洲社会转型是源于封建庄园的解体,失去保护的农民也同时失去了依附,并得到相对自由的城市的庇护。国家和社会分离确立的法治秩序使之在离开庄园后没有陷入原子化状态而是个体化。中国则同时出现社区解体和政府失灵,在这种情况下唯有重建中国的国家政权一途。这与秦朝如出一辙:通过国家政权建设形成秩序,解决一盘散沙状态。国共两党在国家政权建设这一点上基本相同,只是方式不一样:国民党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共产党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均分了土地,也使土地私有化了。在经济建设方面,工业化不仅是经济发展面临的紧迫任务,也是国防建设的需要,这些都需要资本积累。土地私有化使工业化所亟需的资本积累成本增大;在社会方面,由于土地买卖又出现了土地集中现象导致新的社会分化,引发社会失序风险。这样的经济和社会后果必然会危及政权基础,所以通过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和在城市建立单位这种途径将国家政权一直延伸到社会最底层,最终完成鸦片战争以来国家政权建设的历史使命。人民公社和城市单位都是“政社合一”的单位,本质上是国家共同体。但是人民公社制度还是吸纳了传统村落社区的一些要素,例如“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就是对乡土性的借用。“队”即生产队,一般都是以传统村落为单位。


改革开放与乡土重建


中国的改革开放发源于农村,这个判断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将其归结于某个村庄不太准确。多劳多得、按劳分配本来就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只不过在人民公社里受左的意识形态影响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小岗村只是把这个分配原则给它落实了而已,根本没有碰触人民公社体制。小岗大包干取得成效的两个前提就是必须保留人民公社体制和不能有市场经济。所以只能解决温饱问题, 不能解决发展问题。所谓“一朝迈过了温饱线,二十年跨不进致富门”即是其现实脚本。小岗村的大包干举措变成体制内设置的时候,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强调“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但在实践过程中,演变成有“分”无“统”,有“单干”无“合作”,有“家庭”无“集体”。这不仅导致人民公社制度解体,而且导致广大乡村再一次陷入原子化状态。


反观费孝通先生总结的“苏南模式”可以发现苏南乡村解决发展问题的成功经验:第一,保留了村社组织。乡镇企业的主体是村办企业,村里有组织就有管理,有管理就有秩序,有秩序才会有发展;第二,有集体运作机制。有集体运作机制就能够形成集体行动和公共资源积累,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够办企业,使“离土不离乡”成为现实。虽然苏南模式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因为市场化改造退出了历史舞台,却开辟了中国乡村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蹊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路。如果没有苏南模式,今天的苏南会否与中国其他地区一样陷入城乡二元结构的困境?所以说,苏南模式才具有真正改革的意义。


其次,以社区重构建构中国乡村社会秩序。当下乡村面临的急迫问题是欠发展问题,而欠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原子化,即乡村失序。本世纪初以来,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新农村建设、美好乡村建设、扶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更是试图通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党建这种国家政权建设的方式建构乡村秩序,乡村和农民生活获得了相当程度上的改善,但投入大,成本高,在乡村秩序方面只是实现了一定程度的稳定。因此,必须另辟蹊径促进乡村可持续性发展。


建构城乡连续统。城乡连续统是指由城、乡两极构成的社会系统,两极之间包含诸多节点,例如都市——城市群落——中、小城市——小城镇社区——基层集市社区——村落社区等。其中每个节点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既有城市性,又有乡村性,既是一种纵向历时性系统,又是一种网络化共时性系统,从而构成一个自洽的社会网络系统。当前城乡二元结构本质上是城乡连续统的断裂,城乡关系严重失衡。乡村各种资源持续单向流入城镇、农业从业人口老龄化和村庄“空心化”等因素导致乡村持续衰落。造成上述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乡村秩序的消解。乡村秩序的载体(社区)是建构新型城乡关系的微观基础。


民国时期就有“文字下乡”运动,起到一点扫盲效果,农民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法律下乡”试图解决乡土的秩序问题,既没有解决乡村的公平公正问题,也没有解决乡村的秩序问题。“文化下乡”更有意思了,有的时候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结果是观赏的人还没有张罗的人多。实际上我们现在最重要的是做到权(权力)利(福利)下乡。农民有权力才会有组织,有组织才会有秩序;农村有福利才会有保障,有保障才会有发展。而无论是权力还是福利下乡都不是原子化的乡村能够承接的。从乡村主位来看,体制、制度、政策、规划的设置属于宏观层面,其发挥作用有赖于微观基础。如果乡村缺乏自觉和自主行动的主体性,外部力量和资源的注入将失去承接之手,不仅无益于乡村发展,甚至造成更多的纷扰。因此,必须在乡村主体性建构的意义上定位乡土重建,乡土重建就是社区重构。


乡土中国的影像表达


乡土中国实际上是对中国传统乡村社会诗意的表达,因为乡土性毕竟是农耕文明和自然经济状态下的产物,水深齐颈是常态。纪实摄影和社会学研究的最大共同点就是反思,甚至在方法和工具上也高度相似,摄影过程中的采风不就是社会学的社会调查或者是人类学的田野工作?而摄影师用镜头选取社会现象与社会学者建构理想型概念用以解释社会现象也是异曲同工。因此,乡土中国的影像表达即是如何通过镜头来反映中国社会变迁的内在逻辑。而要想做到这一点,采风以及采风之前的理论准备就是必须的。也就是说,想看见才能看见,想发现才能发现。


编辑:孙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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